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学生2017社保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期限: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共计10个月。
二、缴费标准:
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8.54+19.27)×10=578.1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71+3.85)×10=115.6元。
三、新增参保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收齐参保学生保费,以学院为单位造好名册于9月2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252160594@qq.com;
2. 根据规定,东莞市户籍学生需回村(居)委会参保。学生参保一年办理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3. 各学院上交名册前请核实关键信息(学号、身份证号码、姓名);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6年资助资格认定数据为依据(新生以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为依据),请动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外地学生都购买。
四、其他事项:
1. 根据今年的收费标准,请各学院收齐6月份续保学生的保费。
2.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东莞市社保局松山湖分局的工作,请各学院根据《2017年未参保学生名单》(附件4)组织学生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即可),并于9月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25593000@qq.com。
3. 联系人:黎老师、贺老师,联系电话:22861340。
附件:
1.2017年度参保名册(XX学院).xls (32 KB)
2.关于明确我市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的参保人2017社保年度缴费标准的通知.doc (53.51 KB)
4. 2017年6月续保学生名单
5. 2017年未参保学生名单(东莞理工学院)
学生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