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二级学院应将实际困难及时反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协助他们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tu.dgut.edu.cn/进行资助申请,做到“应申请尽申请”。
二、做好留校学生关怀工作
寒假期间,选择在校留守学生或者因疫情不能及时回家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主动关心关怀,建立寒假留校学生日常联系制度,为他们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关怀慰问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做好学生返校帮扶工作
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通知返校,严禁学生不经批准提前返校;学生返校途中如常规需途经重点疫区的,建议尽可能合理绕道。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无力支付返校交通费用、其它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无力支付因绕道产生的交通费用的,可向学籍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各二级学院集中统计、整理票据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资助。
四、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将疫情防控大局、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要求学生按照属地地方政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自我保护工作,提醒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停止参加各种实习实践活动,规范参加就业活动。同时,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就业情况、已确定就业单位的是否产生变动、是否发生权益受侵害现象等,也要适时做好用人单位线上沟通联络工作,为在较为严峻的形势下做好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打好基础。
疫情严重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向学籍所在二级学院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由二级学院汇总造册统一办理,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办理。
五、做好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救助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主动联系助学贷款毕业生,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可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资助中心或学校)为其申请办理还款救助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六、做好抗疫心理辅导及学业帮扶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掌握学生基本情况,特别是困难学生思想状态和心理状况,引导学生增强信心、积极应对。有需要的同学可添加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微信、QQ,接受线上心理辅导服务,时间一般为8:00至20:00。对学业困难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业优秀学生开展一对一线上学业答疑或网络教学帮扶。
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数据或名单,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于3月2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黄碧华,13652637663/61180;电子邮箱:731984462@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