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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生源毕业生在东莞就业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日期:2019年09月25日

(一)已在东莞市落实接收单位并经市人力资源局审批同意接收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须在《报到证》所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凭《报到证》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就业手续。

(二)在东莞市教育、卫生系统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分别到市教育局、卫生局办理报到、就业手续。

(三)已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凭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所在的镇区人才服务站或主管部门人事科报到,再由镇区人才服务站或主管部门人事科介绍到接收单位报到。人事关系由市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理的,要及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先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人事代理合同书》与接收单位签定好,然后凭《人事代理合同书》、《干部介绍信》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关系由镇区人才服务站代理的,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第一,凭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开出的《干部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第二,要告知接收单位或镇区人才服务站年底前派员到市人才管理办公室领取档案。

(五)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内允许报考研究生和申请出国出港留学。见习期内经市人力资源局同意允许在市内调整和流动,但见习期内擅离工作单位的,作辞退处理。见习期满后,个人要写出书面总结并申请转正,由单位填写《大、中专生转正审批表》,并由镇区人才服务站签意见后送人事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后需要流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

(六)本人要求来我市就业(人事、户籍关系迁入东莞),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请直接与市人才管理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