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09日 10:57:52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运行,鼓励贷款学生毕业前提前还款,帮助其提高诚信意识,有效避免因还贷不及时造成的罚息、不良信用记录等后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7届毕业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予以奖励。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7届毕业前还款的校园地贷款毕业生。

二、奖励额度

凡有校园地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结清贷款者,按结清合同笔数,每笔奖励学生250元、奖励学院50元(用于开展贷款相关工作),提前还款金额不足单笔合同的不予奖励。

三、时间要求:

还款截止时间为2017620

四、具体安排:

(一)各学院从即日起应广泛宣传,鼓励有能力归还高校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提前还款。

(二)申请提前还款的毕业生请于6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月20日前将还款金额存至贷款支付宝账户或通过主动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建议用主动还款方式进行还款。

(三)还款成功后,各学院收集学生本人和学院贷款工作经办人东莞工行账号并核实奖励金额。

(四)720日前,学生处助学中心汇总各学院还款情况,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学院发放提前还款奖励。

(五)还款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加入QQ群:莞工助学贷款(毕业生)(群号:41625892)进行咨询。

(六)咨询电话:22861340,联系人:卢老师。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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