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23日 20:05:5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202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促进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1届贷款毕业生离校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贷款毕业生详细介绍个人征信系统、教育学生按时还本付息,明确诚信还贷的重要性以及违约对学生和学校造成的严重后果,提醒他们避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二、组织2021届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及信息更新工作。6月25日前组织签订《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附件1),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及打印《毕业确认表》。

三、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工作。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届贷款毕业学生可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具体要求请浏览《还款指南》-“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办理流程”部分。

四、做好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导工作。组织贷款毕业生阅读和学习《2021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南》,进一步明确还款计划,熟悉还款操作流程;建立各二级学院贷款毕业生还款咨询平台,通知贷款毕业生于离校前加入校级助学贷款咨询Q群:41625892

五、做好贷款毕业生关键信息统计工作。核实贷款毕业生的专业、年级等关键信息,收集因留级、转专业、休学等原因未在系统变更关键信息的学生名单,特别是2021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要求“当面”约谈学生,讲清贷款政策,明确还款责任,并组织其参加还款确认,提醒其按还款计划还款。

六、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和报道。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参加活动的记录,对没有按时签订《诚信还贷承诺书》、没有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没有参加离校教育的贷款毕业生,学生处将不为其办理离校手续;同时,做好各项工作的报道,相关资料(新闻和开展工作照片)于630日前提交。联系人:黄碧华,联系电话:22680850OA邮箱:学生工作部黄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