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38号)、东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学生2024年9月至12月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途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未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保险期限
2024年9月—2024年12月31日,共计4个月。
三、缴费标准
42.58元/人/月,共计170.32元/人。
四、参保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通过“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参保申请和缴费,操作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操作指引》(附件4),参保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8日24:00。
2.学院审核。学院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学生参保申请,导出并打印审核通过的参保申请名单,学院领导签名盖印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7:00;工作联系人:黎清旦,联系电话:0769-22861341。
附件: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912.61 KB)
2.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工作的通知.pdf (1.94 MB)
3.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致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的一封信.docx (369.79 KB)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操作指引.pdf (436.23 KB)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