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修业期满(含允许延长的学习年限),未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尚有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含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或缺修,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在离校一年内,可以向原所属院系申请考试或重做。
学生在未取得毕业资格前没有派遣资格,不能打印相应学历的报到证。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向学校就业办申请就业派遣,打印报到证(过期不能补发),寄发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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