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名额和标准
1.方润华奖学金:评选5名男生,每名5000元;
2.方谭远良奖学金:评选5名女生,每名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含院系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且取得2016年资助资格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较强,参评者以2015-2016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数据为依据,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前50%。
三、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于
2. 学院评选。各学院参照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评选结果于
3. 学校审定。学生处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人选后,报校基金会审批、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同时获得方润华、方谭远良奖学金。
2. 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学生处贺老师,联系电话:22861340,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A309。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doc (47.51 KB)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社会奖学金获奖感谢信.doc (25 KB)
学生处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学生活动中心A309 电 话:0769-22861340 传 真:0769-22861918 邮 编:523808 粤ICP备050088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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