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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6-08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按时、有序地离校,根据学校2023届毕业生“温暖毕业”活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626日至630

办理地点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地点

二、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安排

学生退宿。毕业生须清理好宿舍卫生,学院核查并在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附件1签字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申请退宿清查,清查完成后办理退宿手续;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物品采购核定价格予以赔偿。

办理退宿手续前,学生须完成以下手续:

1.欠缴学费及住宿费的,须通过“东莞理工学院缴费系统”办理缴费手续详见《关于进一步核实欠费学生情况的通知》

2.欠缴学校水电费的,须在智慧莞工——一网通办——水电费缴纳办理缴费手续。

3.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的,须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学工通〔202312号)

4.借书未还的,须办理归还手续;若出现图书丢失、污损等情况的,须办理赔款手续;超期图书按要求归还的,免缴滞纳金《图书馆毕业离校指南》。

5.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办理户口迁移手学生离校前到安保部(1B202)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和户主页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2023届毕业生迁户通知》(附件2)。

6.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核实个人生源信息、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填写初始档案信息,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创校友通〔20231号)

7.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按学校党委、团委的要求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其中团员需在“广东共青团”或“12355青年之声”——“智慧团建”完成团费交纳和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校园卡余额退费毕业生可自助通过“莞工支付”——“个人中心”——“提现,将校园卡余额(“莞工支付”主账户费用)退回微信钱包。

毕业生离校申请。毕业生离开学校前,先登陆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网址:http://sa.dgut.edu.cn/,或关注“莞工学工”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事务中心),进入【离校业务】查看个人离校事务办理情况;办理完成,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

1.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要审核收集《毕业生登记表》,分班级按学生学号由低到高排列整理登记表及移交清单,移交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2.毕业生党员档案。党员档案须由学院党委审核、密封和盖章后整包移交。

3.更改姓名证明材料。在大学期间曾更改过姓名的同学需上交更改姓名有关证明材料若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4.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登陆省就业系统审核毕业生毕业去向加强毕业去向核查未就业的,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情况登记表》附件5

5.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指导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毕业确认,收集贷款未结清毕业生的《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

6.校产核查。指导毕业生离校前清理个人物品,将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分类放置书桌,垃圾投放至楼下分类点,完成个人宿舍格式化后,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学院检查签字后,毕业生把检查表钥匙和遥控器交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完成退宿手续。

组织统战部要做好毕业生的党籍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等事项

校团委要做好毕业生团籍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等事项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要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传递工作,毕业生退宿校产清查工作。

)教务部要做好本科毕业生的学籍登记卡、成绩单、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发放移交等工作。学籍登记卡、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由教务部统一移交给学生工作部,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由教务部统一移交给二级学院。

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籍登记卡、成绩单、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发放移交等工作学籍登记卡、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放入档案,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统一移交给二级学院。

财务部要做好毕业生欠缴学费、住宿费的缴费服务工作。

安全保卫要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应征入伍宣传、离校安保等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毕业生校园卡的结算工作。

)总务后勤部要做好水电费、热水费的结算工作。

十一)就业创业与校友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就业推荐与咨询工作,做好毕业生去向报送工作,准确上报毕业去向,加强毕业去向核查;填报档案去向信息,做好数据核查。

图书馆要做好毕业生图书清还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好人员,以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落实学校关于温暖毕业系列活动的要求。

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至毕业生中及时了解其学业、就业派遣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要联动职能部门及时向毕业生解释说明。

 

附件1.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

2.2023届毕业生迁户通知

3.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

4.2023届毕业生离校传递单

5.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情况登记表

 

附件1.202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docx (262.87 KB)

附件2.2023届毕业生迁户通知.docx (262.76 KB)

附件3.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docx (385.75 KB)

附件4.2023届毕业生离校传递单.docx (291.47 KB)

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情况登记表.doc (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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