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毕业生人数的5%,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下达指标。
二、评选条件
依照《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莞工学〔2019〕2号)评选。
三、评选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30日。选评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名额分配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确保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榜样引领作用。
五、注意事项
1. 《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历年平均学分绩点”为大学入学以来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主要事迹”为在校的学习、实践、日常表现等情况,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获奖情况”填写大学期间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本表以A4纸单面排版打印在一个页面。
2. 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名单汇总表》和《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22861341,邮箱:dgut_xsglk@163.com。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2. 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名单汇总表
3. 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4.优秀本科毕业生照片收集要求
5.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莞工学〔2019〕2号)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审批表.doc (18.51 KB)
附件2.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名单汇总表.xls (19.51 KB)
附件3.二级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 (17 KB)
附件4.优秀本科毕业生照片收集要求.doc (11.51 KB)
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莞工学〔2019〕2号).pdf (124.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