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学生2024年度东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2.非东莞户籍或落户学校集体户。
3.未在异地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险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12个月。
三、缴费标准
511元/人/年。
四、参保工作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通过“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参保申请和缴费,操作详情请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2),参保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7:00。
2. 学院审核。学院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学生参保申请,导出并打印审核通过的参保申请名单,学院领导签名盖印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7:00;工作联系人:黎清旦,联系电话:0769-22861341。
五、其他事项
根据医保局规定,东莞市户籍学生(落户学校集体户学生除外)需回村(居)委会参保。学生参保工作一年办理一次,逾期不能办理。
附件:
1.关于原社保费由社保局委托银行代扣或银行转账方式收取的单位转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通知.pdf (1.94 MB)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操作指引.pdf (277.39 KB)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