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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6-06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按时、有序地离校,根据学校2025届毕业生“温暖毕业”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时间

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2日。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

(一)毕业去向登记及档案转递。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完成生源信息绑定与核实、准确上报毕业去向、填写档案转递信息等,详情关注就业创业与校友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学院相关通知。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按组织统战部、校团委的要求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其中党员需联系所在党支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及党员档案转递等工作;团员需在“12355青年之声”公众号进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费缴纳和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缴费、退费。

1.欠缴学费及住宿费的,须通过“智慧莞工”-“一网通办”-“财务平台”办理缴费手续。

2.欠缴学校水电费的,须在“智慧莞工”-“一网通办”-“水电费缴纳”办理缴费手续。

3.校园卡余额退费。毕业生可自助通过“莞工码”-“个人中心”-“提现”,校园卡余额将退回微信钱包。

(四)图书归还。图书未还的,须办理归还手续;若出现图书丢失、污损等情况的,须办理赔偿手续;超期图书按要求归还的,免缴滞纳金,详见《2025届毕业生离校图书清还指引》(附件1)。

(五)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有国家助学贷款的,签订《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附件2);登录国开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申请毕业确认,更新本人信息,并导出打印签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

(六)户口迁移。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离校前到安保部(行政楼1B202)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和户主页,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2025届毕业生迁户通知》(附件3)。

(七)学生退宿。毕业生须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宿舍格式化,持学院核查通过并签字的《202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附件4),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申请资产清查、办理退宿手续;宿舍内公共设施及物品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须按物品采购核定价格予以赔偿。

(八)毕业材料提交和证书领取。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毕业相关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党员档案、更改姓名相关证明、《2025届毕业生简历继续推荐登记表》(附件5)等;领取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妥善保管。

(九)毕业生离校申请。毕业生离开学校前,先登录学校学工系统移动端(“莞工学工”公众号-“掌上学工”-“学工系统”-“应用”),进入【离校业务】查看个人离校事务办理情况,全部办理完成方可离校。

毕业离校手续可查看《2025届毕业生离校传递单》(附件6)、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附件7)。

三、相关二级组织机构职责

(一)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落实毕业生材料归档、离校事务办理工作。

1.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要审核收集《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分班级按学生学号由低到高排列整理登记表及移交清单,移交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至就业创业与校友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

2.毕业生党员档案。党员档案须由学院党委审核、密封和盖章后整包移交。

3.更改姓名证明材料。在大学期间曾更改过姓名的同学,需上交更改姓名有关证明材料;若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4.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管理平台审核毕业生毕业去向,加强毕业去向信息审核和数据核查;按要求上报不纳入毕业去向统计数据;加强重点群体帮扶,指导填写《2025届毕业生简历继续推荐登记表》。

5.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指导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毕业确认,收集《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

6.资产核查。指导毕业生离校前清理个人物品,将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分类放置在宿舍书桌上,垃圾投放至楼下分类点,完成个人宿舍格式化,学院检查签字后,毕业生携带《202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钥匙和遥控器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松山湖校区:学生宿舍8栋1楼,莞城校区:校外公寓11栋一楼)办理退宿手续。

(二)组织统战部要做好毕业生的党籍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等事项。

(三)校团委要做好毕业生团籍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等事项。

(四)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要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转递工作,毕业生退宿资产清查工作,贷款毕业生还款工作。

(五)教务部要做好本科毕业生的学籍登记卡、成绩单、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发放移交等工作。学籍登记卡、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由教务部统一移交给学生工作部,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由教务部统一移交给二级学院。

(六)研究生院做好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籍登记卡、成绩单、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发放移交等工作。学籍登记卡、成绩单、学士学位授予决定放入档案,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由研究生院统一移交给二级学院。

(七)财务部要做好毕业生欠缴学费、住宿费的缴费服务工作。

(八)安全保卫部要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应征入伍宣传、离校安保等工作。

(九)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毕业生校园卡的结算工作。

(十)总务后勤部要做好水电费的结算工作。

(十一)就业创业与校友工作部(就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报送工作,准确上报毕业去向,加强毕业去向核查;审核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做好档案转递数据审核。

(十二)图书馆要做好毕业生图书清还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好人员,以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落实学校关于2025届毕业生“温暖毕业”活动的要求。

(二)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毕业生,及时了解学生学业、就业、生活等情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问题,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要联动职能部门及时向毕业生解释说明。

 

附件:

附件1.2025届毕业生离校图书清还指引.docx (360.56 KB)

附件2.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docx (119.23 KB)

附件3.2025届毕业生迁户通知.docx (315.53 KB)

附件4.2025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检查表.docx (174.13 KB)

附件5.2025届毕业生简历继续推荐登记表.docx (109.45 KB)

附件6.2025届毕业生离校传递单.docx (320.99 KB)

附件7.202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览表.docx (211.61 KB)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1日


电话:(松山湖校区)0769-22863163(莞城校区)0769-2262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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